5、若,且,則
A B C D
4、在[-,]上,適合 的角是
(A) (B) (C) (D)
3、在[-,]上,適合 的角是
(A) (B) (C) (D)
2、若,則x的值等于
(A) (B) (C) (D)
1、若是三角形的一個內(nèi)角,且,則( )
A.300 B.300或 1500 C. 600 D. 600或1200
(二)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:
1、秦建立中央集權制度: ① 皇帝制度: 秦始皇首創(chuàng)的皇帝制度,一方面以皇位世襲顯示了權力的不可轉移;另一方面以皇權至高無上顯示了地位的不可僭越,這是中國封建制度的重要特征。
②較為完備的中央官制:三公九卿制,丞相:百官之長,幫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事;御史大夫:負責執(zhí)掌群臣奏章,下達皇帝的詔令;太尉:負責全國的軍務地位與丞相一樣,但秦朝沒設,秦始皇自掌。
③地方制度:郡縣制:秦統(tǒng)一全國后,郡縣制推行到全國?たh制的實行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。
[重難突破] 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區(qū)別:
①分封制是與宗法制相聯(lián)系的,以血緣關系為基礎;
郡縣制是按地域劃分的。
②分封的諸侯王位世襲,并有封地;
郡縣的官吏由皇帝任免調(diào)遷,官位不世襲,官員只有俸祿沒有封地。
③諸侯國的獨立性很大,容易發(fā)展成割據(jù)勢力;
郡縣則是地方行政機構,有利于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的統(tǒng)一。
2、古代中央和地方政治制度的演變(漢-清)
朝代 |
中央政治制度 |
地方政治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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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 |
西漢 |
外朝(三公九卿)--執(zhí)行機構 (漢武帝) 中朝--決策機構 |
漢初 |
郡國二制并行,后封國名存實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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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武帝 |
全國分為13州,州做為監(jiān)察區(q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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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漢 |
尚書臺--中樞機構 (光武帝) |
郡縣兩級轉變?yōu)橹、郡、縣三級 (東漢末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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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晉南北朝 |
逐步形成三省體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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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 |
確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體制 中書。赫茮Q策,草擬頒發(fā)皇帝詔令 門下。赫茖徸h,負責審核政令 尚書。菏聼o不總,負責執(zhí)行政令 |
隋初 |
州縣兩級 |
|||
唐 |
唐太宗 |
分全國為10道,作為監(jiān)察區(qū) |
||||
唐肅宗 |
道在一定程度上逐漸成為州縣之上的行政實體
道、州、縣 |
|||||
北宋 |
二 府 |
中書門下-最高行政機構 樞密院-最高軍政機構 |
中央派文臣做地方官 分州、縣兩級,又將唐朝的“道”改成“路”,在州縣之上 路、州、縣 |
|||
參知政事-分割宰相的行政權 三司使-分割宰相的財權 |
||||||
元 |
中書省-最高行政機構 樞密院-最高軍事機構 宣政院-統(tǒng)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(qū) |
在地方實行行省制度(行中書省)省的最早長官平章政事。行省之下分別為路、府、州、縣。邊遠民族地區(qū)設置宣慰司進行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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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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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代 |
中央 |
地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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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 |
明太祖 |
廢中書省和丞相,權分六部、創(chuàng)立內(nèi)閣 |
廢行省,設三司 |
明成祖 |
內(nèi)閣制度正式確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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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明宣宗 |
票擬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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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 |
康熙 |
設南書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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雍正 |
設軍機處 |
3、中央集權制度的基本矛盾: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 、皇權和相權的矛盾
4、中央集權制度的發(fā)展趨勢:一是不斷改革中央行政機構,削弱甚至廢除相權,加強皇權。二是不斷改革地方行政機構,削弱地方的權力,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。
5、中央集權制度的影響
積極作用:(1)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、鞏固和發(fā)展、有利于維護國家統(tǒng)一與領土完整。
(2)能有效的組織人力、物力、和財力、從事大規(guī)模的生產(chǎn)活動和經(jīng)濟建設,有利于社會經(jīng)濟的發(fā)展,有利于科技文化的繁榮。
(3)在統(tǒng)一的環(huán)境下有利于各民族的經(jīng)濟文化的融合和各地區(qū)的經(jīng)濟文化的交流,以及有利于中外經(jīng)濟文化的交流。
消極作用:明清以后其消極作用是主要的。皇權專制極易形成暴政、腐敗現(xiàn)象,是阻礙歷史發(fā)展的因素。在思想上表現(xiàn)為獨尊一家,鉗制了思想。還阻礙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,使中國大大落后于西方。
(一)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
1、分封制
目的 A、武王建立周,為了進行有效的統(tǒng)治實行分封。B、周公東征,為了穩(wěn)定東方,擴展周的統(tǒng)治范圍,再次分封。
內(nèi)容 A、分封的內(nèi)容與對象: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、功臣和先代貴族,讓他們建立諸侯國。(參見教材P5圖表) B、諸侯的義務與權利: 義務:受封諸侯必須絕對服從周天子的命令,有為天子鎮(zhèn)守疆土、隨從作戰(zhàn)、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。 權利: 受封的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(nèi)可進行再分封,而且可以設置官員、建立武裝和征派賦稅,有相對獨立性。
作用 加強了西周對地方的統(tǒng)治,鞏固了政權。開發(fā)了邊遠地區(qū),擴大了統(tǒng)治區(qū)域,形成了全國的交通網(wǎng)絡。形成了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。
瓦解 原因:A、分封制有很大的局限性,諸侯有諸多大權,具有相對的獨立性,隨著社會生產(chǎn)力的發(fā)展,使諸侯國實力不斷的增強。 B、隨著生產(chǎn)力的發(fā)展,井田制瓦解。(根本原因)
2、宗法制
含義: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與分封制互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質(zhì)的制度,是一種基于血緣關系和親緣關系的、具有政治性質(zhì)的制度!
目的:用規(guī)定宗族內(nèi)嫡庶系統(tǒng)的辦法,來確立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內(nèi)的地位,以保證王權的穩(wěn)定!
特點:嫡長子繼承制。大宗:周王的嫡長子、嫡長孫一系有繼承王位的權利。小宗:次子、庶子的后裔。大宗率小宗,小宗必須服從大宗!
作用: 形成了森嚴的等級,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,有利于統(tǒng)治集團內(nèi)部的穩(wěn)定與團結。
難點突破: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關系是什么?
二者是互為表里的關系。宗法制是維系分封制的血緣紐帶,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礎之上的,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外在體現(xiàn)。
3、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
以宗法制為核心,帶有濃厚的部族色彩。
[課程標準]
(1)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內(nèi)容,認識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。
(2)知道“始皇帝”的來歷和郡縣制建立的史實,了解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及其影響。
(3)列舉從漢到元政治制度演變的史實,說明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特點。
(4)了解明朝內(nèi)閣、清朝軍機處設置等史實,認識君主專制制度的加強對中國社會發(fā)展的影響。
[單元綜述]
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集中體現(xiàn)。它經(jīng)歷了產(chǎn)生、形成、確立、完備、強化、衰亡的發(fā)展過程。這一過程又可以分為兩個階段,即:秦漢至隋唐為第一階段,歷史進步性居主流;北宋至明清為第二階段,其消極影響日趨突出。歷朝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具體措施都具有明顯的繼承性、共性和特殊性。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上層建筑的一個顯著特征,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內(nèi)容。
77、我真想親口管你爺爺叫聲:爹! 78、你以為我會眼睜睜地看著你去送死嗎?我會閉上眼睛的! 79、我拿什么整死你的愛人…… 80、我拿什么整死你的愛人……
75、東邊日出西邊雨,導師無情我有情 76、擁抱真是個奇怪的東西,明明靠的那么近,卻看不見彼此的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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