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不等關系
通過具體情境,感受在現(xiàn)實世界和日常生活中存在著大量的不等關系,了解不等式(組)的實際背景;
3.幾個重要不等式
(1)
(2)(當僅當a=b時取等號)
(3)如果a,b都是正數(shù),那么 (當僅當a=b時取等號)
最值定理:若則:
1如果P是定值, 那么當x=y時,S的值最。2如果S是定值, 那么當x=y時,P的值最大;
注意:1前提:“一正、二定、三相等”,如果沒有滿足前提,則應根據(jù)題目創(chuàng)設情境;還要注意選擇恰當?shù)墓剑?“和定 積最大,積定 和最小”,可用來求最值;3均值不等式具有放縮功能,如果有多處用到,請注意每處取等的條件是否一致。
(當僅當a=b=c時取等號);
(當僅當a=b時取等號)。
2.不等式證明還有一些常用的方法:換元法、放縮法、反證法、函數(shù)單調(diào)性法、判別式法、數(shù)形結(jié)合法等。換元法主要有三角代換,均值代換兩種,在應用換元法時,要注意代換的等價性。放縮性是不等式證明中最重要的變形方法之一,放縮要有的放矢,目標可以從要證的結(jié)論中考查。有些不等式,從正面證如果不易說清楚,可以考慮反證法 凡是含有“至少”、“惟一”或含有其他否定詞的命題,適宜用反證法。
證明不等式時,要依據(jù)題設、題目的特點和內(nèi)在聯(lián)系,選擇適當?shù)淖C明方法,要熟悉各種證法中的推理思維,并掌握相應的步驟、技巧和語言特點。
1.不等式證明常用的方法有:比較法、綜合法和分析法,它們是證明不等式的最基本的方法。
(1)比較法證不等式有作差(商)、變形、判斷三個步驟,變形的主要方向是因式分解、配方,判斷過程必須詳細敘述:如果作差以后的式子可以整理為關于某一個變量的二次式,則考慮用判別式法證;
(2)綜合法是由因?qū)Ч,而分析法是?zhí)果索因,兩法相互轉(zhuǎn)換,互相滲透,互為前提,充分運用這一辯證關系,可以增加解題思路,開擴視野。
3.常用的證明不等式的方法
(1)比較法
比較法證明不等式的一般步驟:作差-變形-判斷-結(jié)論;為了判斷作差后的符號,有時要把這個差變形為一個常數(shù),或者變形為一個常數(shù)與一個或幾個平方和的形式,也可變形為幾個因式的積的形式,以便判斷其正負。
(2)綜合法
利用某些已經(jīng)證明過的不等式(例如算術平均數(shù)與幾何平均數(shù)的定理)和不等式的性質(zhì),推導出所要證明的不等式,這個證明方法叫綜合法;利用某些已經(jīng)證明過的不等式和不等式的性質(zhì)時要注意它們各自成立的條件。
綜合法證明不等式的邏輯關系是:,及從已知條件出發(fā),逐步推演不等式成立的必要條件,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(jié)論。
(3)分析法
證明不等式時,有時可以從求證的不等式出發(fā),分析使這個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條件,把證明不等式轉(zhuǎn)化為判定這些充分條件是否具備的問題,如果能夠肯定這些充分條件都已具備,那么就可以斷定原不等式成立,這種方法通常叫做分析法。
(1)“分析法”是從求證的不等式出發(fā),分析使這個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條件,把證明不等式轉(zhuǎn)化為判定這些充分條件是否具備的問題,即“執(zhí)果索因”;
(2)綜合過程有時正好是分析過程的逆推,所以常用分析法探索證明的途徑,然后用綜合法的形式寫出證明過程。
2.基本不等式
定理1:如果,那么(當且僅當時取“”)。
說明:(1)指出定理適用范圍:;(2)強調(diào)取“”的條件。
定理2:如果是正數(shù),那么(當且僅當時取“=”)
說明:(1)這個定理適用的范圍:;(2)我們稱的算術平均數(shù),稱的幾何平均數(shù)。即:兩個正數(shù)的算術平均數(shù)不小于它們的幾何平均數(shù)。
1.不等式的性質(zhì)
比較兩實數(shù)大小的方法--求差比較法
;
;
。
定理1:若,則;若,則.即。
說明:把不等式的左邊和右邊交換,所得不等式與原不等式異向,稱為不等式的對稱性。
定理2:若,且,則。
說明:此定理證明的主要依據(jù)是實數(shù)運算的符號法則及兩正數(shù)之和仍是正數(shù);定理2稱不等式的傳遞性。
定理3:若,則。
說明:(1)不等式的兩邊都加上同一個實數(shù),所得不等式與原不等式同向;
(2)定理3的證明相當于比較與的大小,采用的是求差比較法;
(3)定理3的逆命題也成立;
(4)不等式中任何一項改變符號后,可以把它從一邊移到另一邊。
定理3推論:若。
說明:(1)推論的證明連續(xù)兩次運用定理3然后由定理2證出;(2)這一推論可以推廣到任意有限個同向不等式兩邊分別相加,即:兩個或者更多個同向不等式兩邊分別相加,所得不等式與原不等式同向;(3)同向不等式:兩個不等號方向相同的不等式;異向不等式:兩個不等號方向相反的不等式。
定理4.如果且,那么;如果且,那么。
推論1:如果且,那么。
說明:(1)不等式兩端乘以同一個正數(shù),不等號方向不變;乘以同一個負數(shù),不等號方向改變;(2)兩邊都是正數(shù)的同向不等式的兩邊分別相乘,所得不等式與原不等式同向;(3)推論可以推廣到任意有限個兩邊都是正數(shù)的同向不等式兩邊分別相乘。這就是說,兩個或者更多個兩邊都是正數(shù)的同向不等式兩邊分別相乘,所得不等式與原不等式同向。
推論2:如果, 那么 。
定理5:如果,那么 。
2.利用基本不等式解決像函數(shù)的單調(diào)性或解決有關最值問題是考察的重點和熱點,應加強訓練。
不等式歷來是高考的重點內(nèi)容。對于本將來講,考察有關不等式性質(zhì)的基礎知識、基本方法,而且還考察邏輯推理能力、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能力。本將內(nèi)容在復習時,要在思想方法上下功夫。
預測2007年的高考命題趨勢:
1.從題型上來看,選擇題、填空題都有可能考察,把不等式的性質(zhì)與函數(shù)、三角結(jié)合起來綜合考察不等式的性質(zhì)、函數(shù)單調(diào)性等,多以選擇題的形式出現(xiàn),解答題以含參數(shù)的不等式的證明、求解為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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