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組 | |||||
集氣瓶編號 | ① | ② | ③ | ④ | ⑤ |
收集的氧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 | 10% | 20% | 30% | 40% | 50% |
帶火星木條變化情況 | 微亮 | 亮 | 很亮 | 復燃 | 復燃 |
第二組 | 第三組 | |||||
集氣瓶編號 | ① | ② | ③ | ④ | ⑤ | ① |
收集的氧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 | 31% | 33% | 35% | 37% | 39% | 34% |
帶火星木條變化情況 | 很亮 | 很亮 | 復燃 | 復燃 | 復燃 | 很亮 |
分析 (1)從氧氣的制取方法去分析解答;
(2)從實驗室制取氧氣的注意事項及木炭燃燒實驗注意事項去分析;
(3)從控制氣體的產生速率及注射器的用途方面去分析;
(4)從收集氣體時,剛開始是反應容器內的空氣去分析;
(5)據加熱高錳酸鉀的反應原理書寫文字表達式;
(6)分析表格可發(fā)現收集的氧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最低為35%時木條也可復燃,根據空氣中原有的氧氣和收集到的氧氣,就可算出氧氣的分數;根據幾組氧氣含量不同的對照實驗可以看出,不是純凈的氧氣也能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.
解答 解:(1)氧氣的制法分為兩種,一種是工業(yè)制法--分離液態(tài)空氣法;另一種是實驗室制法:可以用加熱高錳酸鉀、加熱氯酸鉀和二氧化錳的混合物的方法制取氧氣;還可用分解過氧化氫溶液制取氧氣;
(2)當停止加熱時,隨著試管溫度的降低,試管內氣體的體積越來越小,壓強也越來越小,外部氣壓大于試管內氣壓,就會使水槽內的水倒吸到試管內,引起試管溫度驟然降低,導致試管炸裂.為防止出現這種情況,實驗結束時要先把導管移出水面再停止加熱;
實驗室用高錳酸鉀制取氧氣時,高錳酸鉀粉末會隨著氧氣流進入導管直到水槽,使水槽內的水變成紫紅色(由于高錳酸鉀溶于水顯紫紅色),為防止這種現象的發(fā)生,通常要在試管口放一棉花團.題目中指出:“水槽中的水變成了淺紫紅色”,說明水槽內進入了高錳酸鉀;
用制得的氧氣進行木炭燃燒試驗時沒有看到預期的現象,可能原因是收集的氧氣純度太低、或者是量太少;
(3)利用過氧化氫分解制取氧氣,由于過氧化氫溶液在二氧化錳的催化作用下,常溫下就會放出氧氣,所以要想獲得平穩(wěn)的氧氣流,就要控制過氧化氫溶液的加入量,圖甲可以利用注射器來達到控制過氧化氫溶液的加入量,而乙圖中只有一個試管,過氧化氫溶液的加入是一次性的,因此無法控制氧氣的產生;
該裝置需要氧氣時逐滴滴加,當不需要氧氣時,停止滴加,從而可節(jié)約藥品;
(4)用排水法收集氧氣時,導管口剛開始冒出的是反應容器內的空氣,只有當氣泡連續(xù)并均勻冒出,才是產生的氧氣;
(5)高錳酸鉀在加熱時產生氧氣的同時,還有錳酸鉀和二氧化錳產生,因此反應的文字表達式為:高錳酸鉀$\stackrel{加熱}{→}$錳酸鉀+二氧化錳+氧氣;
(6)由圖中信息可知,當氧氣的體積分數達到35%時,帶火星的木條復燃,即收集的氧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最低為35%,此時空氣還占65%,所以空氣中有氧氣的量為:65%×21%≈14%,所以此時瓶內共有氧氣的分數為14%+35%=49%;
通過實驗可以看出,氧氣含量達到35%帶火星的木條就可以復燃,所以用帶火星的木條驗滿氧氣的方法不可靠;
故答案為:(1)加熱氯酸鉀和二氧化錳混合物;
(2)防止水槽內的水倒流,引起試管炸裂;試管口沒放棉花;收集到的氧氣量太少或純度太低;
(3)甲;節(jié)約藥品;
(4)連續(xù)、均勻冒出;
(5)高錳酸鉀$\stackrel{加熱}{→}$錳酸鉀+二氧化錳+氧氣;
(6)49;否.
點評 本題考查了氧氣的實驗室制取及實驗探究,要求同學們熟記有關氣體制取的發(fā)生裝置和收集裝置的選擇依據,反應原理、注意事項等知識,以便靈活應用;另外,學生應注意設計實驗時,要明確實驗的目的,特別要注意控制實驗中的一些變量來分析,注重實驗數據及圖象的分析處理及應用來解答.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實驗探究題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實驗探究題
試管編號 | A | B | C |
水沸騰所用時間(S) | 90 | 30 | 45 |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實驗探究題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填空題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解答題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實驗探究題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填空題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湖北省互聯(lián)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|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(qū) |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(qū)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27-86699610 舉報郵箱:58377363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