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項工作,甲用
7
10
小時完成,乙用
11
15
小時完成,
做得快些.
分析:同一項工作,甲乙誰用的時間少,誰就做的快些;比較兩個分數(shù),首先通分,化為同分母分數(shù)即可比較大小,由此逐一判定即可.
解答:解:10=5×2,
15=5×3,
10和15的最小公倍數(shù)5×2×3=30,
所以
7
10
=
21
30
,
11
15
=
22
30
,

21
30
22
30
,故甲做得快些;
故答案為:甲.
點評:此題主要利用分數(shù)的意義、分數(shù)單位以及分數(shù)的大小比較來解決問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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