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化學高考看將知識向能力的轉(zhuǎn)化
摘要:從近年來的理綜化學高考命題“實施知識立意向能力立意轉(zhuǎn)化”的趨勢,分析探討化學教學重心由注重知識傳輸向注重能力培養(yǎng)的策略。指導處理好知識與能力的辨正關系,促進素質(zhì)教育的實施。
關鍵詞:化學 知識 能力 轉(zhuǎn)化
每年有一次“地震”,高考就是震源。對教學,對管理,對學生,對老師都會有震感,使中國教育在反思,在探索……..而今年是有強烈震感的,2008年理綜(陜西卷)著實讓陜西考生郁悶了一把,尤其是一直以“容易”面孔出現(xiàn)的化學試題難度陡然增加,絆倒了不少考生。
從試卷分析,試題越來越多的由知識型考查轉(zhuǎn)向能力型考查,對知識點的要求難度降低,但能力要求更高。近年來高考題中很少在知識深度上做文章,往往是把書本上的知識點與生產(chǎn)實際、日常生活、工業(yè)流程聯(lián)系起來,雖說有關的知識點并不難,但它要求學生的閱讀能力、聯(lián)系實際的能力要進一步提高。2008年理綜化學(陜西卷)26題的考察有關氧化還原反應配平,離子方程式書寫,以及定量計算,從這一角度出發(fā),可以看出化學基本知識、基本技能是每年化學高考試題的基本出發(fā)點,但試題的呈現(xiàn)往往靈活多變,學生只有具備較好的閱讀能力,才能理解、分析所給信息,并利用所獲得的信息去解決問題。考生如果閱讀能力較差,往往會看不懂題目,一旦讀懂題意后,化學方面的知識點并不難,將游刃有余。28題實驗題保持了近幾年來源于教材實驗的風格點。實驗原理來自教材內(nèi)容,但卻基礎、新穎,全面考查了考生的能力。雖然物質(zhì)PbO未學過,不過與該物質(zhì)PbO的相應分數(shù)并不多,只是方程式的書寫,許多考生受思維定勢影響,非要將Mz中的M推倒出來,以至于一條道走到黑,學的太死,無法得出正確結論。該題的第(2)、(3)問設計得較為巧妙,有一定的思維難度,對于只會機械讀書、機械應用書本知識的考生來說,就不是那么容易得分了。所有這些都昭示出清晰的命題指向:出題的意圖,實施知識立意向能力立意轉(zhuǎn)化為高考內(nèi)容的主攻方向。
知識不等于能力,有了知識不等于有了能力。知識是能力的源泉,豐富了知識有利于能力的提高,反過來,提高了能力又能促進知識的掌握。知識和能力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辯證統(tǒng)一體。那么如何才能實施將知識向能力的轉(zhuǎn)化呢?
化學學科能力包括四個方面――觀察能力、實驗能力、思維能力和自學能力.思維能力是核心、自學能力是主線、觀察能力和實驗能力是化學學科的特點,能力的培養(yǎng)和提高必須以化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(即“雙基”)為載體。沒有正確的知識就談不上轉(zhuǎn)化為能力的問題,沒有能力的培養(yǎng),知識是不會自動轉(zhuǎn)化為能力的。所以,教學中要注意在傳授知識的同時注意對其學習方法的指導,著力發(fā)展學生智力,培養(yǎng)其學習的能力。特別是自學能力培養(yǎng),自學能力不能靠突擊,題海戰(zhàn)術,而應當平時就應當有目的、有步驟地進行自學能力的訓練。培養(yǎng)這種能力的途徑只有一個就是考生一定要通過平時學習養(yǎng)成自我獲取知識、獨立思考的習慣,經(jīng)常對老師的講授和教材內(nèi)容提出質(zhì)疑,不斷地對知識進行自我組織和自我完善,在學習中善于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和解決問題。培養(yǎng)良好的自學能力不單單是為了應付高考,而是掌握一種獲取知識的手段,它將使一個人終身受益。
三、正確處理好知識和能力的辯證關系,不要讓能力和知識關系失調(diào)
要想將知識順利地轉(zhuǎn)化為能力,那就絕不能讓能力和知識的關系失調(diào)。著名的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經(jīng)說過:“所謂能力和知識之間的關系失調(diào),表現(xiàn)為學生還沒有具備作為掌握知識的工具的那些能力。可是教師已經(jīng)把源源不斷的新知識硬塞給他,快點掌握,別偷懶!這樣的學生就好比沒有牙齒的人:他們被迫地把沒有咀嚼的食物囫圇吞咽下去,開始時感到胃里不舒服,以后就生起病來,以至無論什么也不能吃了……!痹谖覀兊慕逃^程中常常出現(xiàn)這種毛病。正確的知識通過能力的訓練可以轉(zhuǎn)化為能力,能力又可以豐富正確的知識,二者結合起來就會產(chǎn)生新的飛躍,將正確的知識變?yōu)檎嬲挠杏玫目煽恐R。再用這個被能力豐富了的知識去再一次指導實踐(再次能力訓練)又會產(chǎn)生第二次飛躍――使知識變?yōu)楦煽扛杏玫膭?chuàng)新知識。這是完全符合辯證唯物論的全部認識論的。
1、戴安邦《全面的化學教學和實驗室教學》一文(載《大學化學》1989年第1期)
2、蘇霍姆林斯基 ………..教育科學出版社《給教師的建議》2000年1月版
湖北省互聯(lián)網(wǎng)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| 網(wǎng)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(qū) |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(qū)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27-86699610 舉報郵箱:58377363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