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2?寶應縣二模)如圖甲所示,小明在探究“杠桿的平衡條件”實驗中所用的實驗器材有:杠桿、支架、彈簧測力計、刻度尺、細線和質(zhì)量相同的鉤碼若干個.
(1)實驗前,將杠桿中點置于支架上,當杠桿靜止時,發(fā)現(xiàn)杠桿右端下沉.此時,應把杠桿兩端的平衡螺母向
左
左
(選填“左”或“右”)調(diào)節(jié),使杠桿在不掛鉤碼時,保持
水平
水平
并靜止,達到平衡狀態(tài).這樣做的好處是:便于在杠桿上直接測量
力臂
力臂
.
(2)杠桿調(diào)節(jié)平衡后,小明在杠桿上A點處掛4個鉤碼,在B點處掛6個鉤碼杠桿恰好在原位置平衡.于是小明便得出了杠桿的平衡條件為:
動力×動力臂=阻力×阻力臂(或F1L1=F2L2)
動力×動力臂=阻力×阻力臂(或F1L1=F2L2)
.他這樣得出的結論是否合理?
不合理
不合理
;為什么?
結論具有偶然性(結論沒有普遍性)
結論具有偶然性(結論沒有普遍性)
.
(3)實驗結束后,小明提出了新的探究問題:“若支點不在杠桿的中點時,杠桿的平衡條件是否仍然成立?”于是小組同學利用如圖2示裝置進行探究,發(fā)現(xiàn)在杠桿左端的不同位置,用彈簧測力計豎直向上拉使杠桿處于平衡狀態(tài)時,測出的拉力大小都與杠桿平衡條件不相符.其原因是:
杠桿自重的影響
杠桿自重的影響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