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“探究凸透鏡成像規(guī)律”的實驗中,當燭焰、凸透鏡、光屏處于如圖所示的位置時,恰能在光屏上得到一個清晰、縮小的像.利用這個成像規(guī)律可以制成( )
A.投影儀 B.照相機 C.放大鏡 D.近視鏡
科目:初中物理 來源:2016屆云南省初三期中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選擇題
炎熱的夏天,小明打著赤腳在烈日當空的小河邊游玩時發(fā)現(xiàn):岸上的石頭熱得燙腳,而河水卻比較涼,其主要原因是( )
A.石頭的吸熱能力強,因此石頭升溫快
B.水吸收的熱量少,因此河水比岸上石頭的溫度低
C.這是小明的錯覺造成的,實際上岸上石頭與水的溫度相同
D.水的比熱容比石頭的大,在受到太陽同樣照射的情況下,水升高的溫度少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物理 來源:2016屆新人教版重點中學初三期中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選擇題
聲音從聲源處發(fā)出后,在空氣里傳播的過程中發(fā)生變化的是(空氣溫度保持不變)( )
A.響度 B.速度 C.音色 D.頻率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物理 來源:2016屆新人教版普通中學初三期中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選擇題
如圖所示的AB是放在平面鏡前的物體.四幅圖中的A′B′分別是四位同學畫出的AB在鏡中的像,其中正確的是( )
A. B. C. D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物理 來源:2016屆湖南永州祁陽縣哈佛實驗中學初三第三次月考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實驗題
如圖,某學習小組同學在做水火箭實驗時,對水火箭的水平飛行距離與哪些因素有關的問題進行了研究,并設計了多個方案.其中的一個方案是:在容積為2 000ml的可樂瓶內裝上不同體積的水,每次發(fā)射的角度均為20°,向瓶內打氣直至橡皮塞從瓶口沖出,使水火箭向前射出.
下表是他們在實驗中收集到的數據:
可樂瓶容積:2000ml | |||||
發(fā)射角度 | 20度 | ||||
裝水量(ml) | 300 | 400 | 500 | 600 | 700 |
第一次距離(m) | 18.28 | 19.6 | 20.95 | 19.95 | 16.98 |
第二次距離(m) | 17.42 | 20.3 | 24.36 | 23.36 | 14.36 |
第三次距離(m) | 22.33 | 19.58 | 21.32 | 21.34 | 19.34 |
平均距離(m) | 19.34 | 19.83 | 22.21 | 21.55 | 16.89 |
(1)由該實驗方案可知,他們研究的問題是 .
(2)分析表中數據可得出的結論是:在可樂瓶容積為200 0ml、發(fā)射角度為20°的情況下, .
(3)可樂瓶內的水向后噴出,水火箭就向前飛出,這一現(xiàn)象說明了 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物理 來源:2016屆湖南永州祁陽縣哈佛實驗中學初三第三次月考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選擇題
小李同學對體育比賽中的一些現(xiàn)象進行了分析,其中不正確的是( )
A.短跑選手百米沖刺后很難停下,是因為運動員受到平衡力作用
B.射箭運動員用力拉弓,是力使弓的形狀發(fā)生改變
C.皮劃艇運動員用力向后劃水,利用了物體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
D.足球運動員頭球攻門,是力使足球的運動狀態(tài)發(fā)生改變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物理 來源:2016屆湖北省荊州市初三月考物理卷(解析版) 題型:實驗題
某同學學習了燃料的熱值后,自己設計了一個實驗來探究煤油和菜籽油的熱值大小關系.他實驗時組裝了如圖所示的兩套規(guī)格完全相同的裝置,并每隔1分鐘記錄了杯中水的溫度(見下表).
加熱的時間/min | 0 | 1 | 2 | 3 | 4 | 5 | 6 |
甲杯水溫/℃ | 25 | 27 | 29 | 32 | 34 | 36 | 38 |
乙杯水溫/℃ | 25 | 26 | 27 | 28 | 29 | 30 | 31 |
(1)在安裝、調整實驗器材時,科學合理的順序是(在甲圖中):先調整固定 的位置,再調整固定 的位置(選填“A”或“B”).
(2)為保證實驗結論的可靠性,實驗時應控制兩套裝置中相同的量有加熱時間和水的 、 .
(3)通過表中記錄本的數據,你認為煤油和菜籽油兩種燃料中,熱值較大的是 .
(4)該同學實驗前用天平測出了燒杯中水的質量及兩油燈中燃料的質量,并根據記錄的數據,利用公式Q吸=cm(t﹣t0)計算出了水吸收的熱量,他認為通過這些數據能準確地計算出煤油和菜籽油的熱值.你認為他的計算結果可靠嗎? ,為什么? .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湖北省互聯(lián)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|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(qū) |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(qū)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27-86699610 舉報郵箱:58377363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