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驗室有一瓶久置的氧化鈣,因吸收空氣中的水蒸氣和二氧化碳而變質,經測定該固體中 氫元素的質量分數為0.8%,碳元素的質量分數為2.4%。則已變質的氧化鈣占變質前純氧化鈣的質量分數為( )
A.80% | B.66.7% | C.40% | D.18.8% |
C
解析試題分析:氧化鈣與水反應生成的氫氧化鈣中含有氫元素,氫元素的質量分數為0.8%;生成的碳酸鈣中含有碳元素,碳元素的質量分數為2.4%。設變質后的固體的質量為100,則氫元素質量為0.8,碳元素質量為2.4,設含有氫氧化鈣、碳酸鈣質量分別為a、b,反應的氧化鈣質量分別為x、y,利用變化前后每種元素的原子個數不變可得關系式為:CaO︿Ca(OH)2︿2H
56 74 2
X a 0.8
x=22.4 a="29.6"
CaO︿CaCO3︿C
56 100 12
y b 2.4
y=11.2 b=20
則變質后的固體中沒變質的氧化鈣的質量為:100-29.6-20=50.4,變質的氧化鈣的質量為:22.4+11.2=33.6,變質前的氧化鈣的總質量為50.4+33.6=84,已變質的氧化鈣占變質前純氧化鈣的質量分數為 ×100%=40%,故選C
考點:氧化鈣的性質;化學方程式的計算;質量守恒定律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計算題
(4分)今年蘭州新區(qū)將加大生態(tài)林建設和城市綠化力度,著力改善新區(qū)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。為此將推廣種植3000畝薰衣草。以薰衣草為主要原料的薰衣助眠茶因富含揮發(fā)油、香豆素、 單寧、類黃酮等而具有極高藥用價值。已知香豆索的化學式為CxH602,相對分子質量為146,碳元素質量分數為74.0%。請回答:
(1)香豆素的化學式中x的數值是 ;
(2)香豆素中碳元素和氫元素的質量比為 ;
(3)含21.6g碳元素的香豆素的質量為 g(計算結果保留一位小數)。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單選題
(6分)將4.0gCu – Zn合金粉末放到盛有10g稀硫酸的燒杯中,恰好完全反應。過濾、稱量濾液的質量。相關實驗數據如下:
反應前物質的質量 / g | 反應后物質的質量 / g | |
Cu – Zn合金 | 稀硫酸 | 濾液 |
4.0 | 10 | 11.26 |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單選題
有銅鋁合金8.1g放入300g溶質質量分數為9.8%的稀硫酸中,可能產生氫氣的質量是
A.0.32g | B.0.65g | C.0.84g | D.0.90g |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單選題
將6.96 g鐵的某種氧化物在高溫下與足量的一氧化碳充分反應,生成5.28 g二氧化碳,則這種鐵的氧化物應該為
A.FeO | B.Fe2O3 | C.Fe3O4 | D.無法確定 |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計算題
(8分)同學們對實驗“煅燒石灰石”展開深入探究。
資料:石灰石中的雜質高溫不分解且不與稀鹽酸反應
(1)為證明石灰石已分解,三位同學設計方案如下:
Ⅰ.甲同學按圖一所示進行實驗(煤氣燈亦能達到石灰石分解的溫度),觀察到燒杯內壁石灰水變渾濁,寫出石灰水發(fā)生反應的化學方程式 。
II.乙同學按圖二所示進行試驗,觀察到B中液體變 色,A實驗的作用 。
III.丙同學取一塊質量為12g的石灰石煅燒,一段時間后發(fā)現固體質量減輕2.2g,證明石灰石已分解。
IV.大家認為甲同學的方案不合理,請分析原因 。
(2)為測定石灰石的純度,丙同學將他剛才煅燒后的固體放入足量稀鹽酸中,又產生2.2g氣體,結合上述數據計算:丙所取的這塊石灰石中碳酸鈣的質量分數是多少?
計算過程寫在答卷上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單選題
有一包“鐵”的粉末,可能含有Fe 、Fe2O3 Fe3O4中的一種或幾種,現稱取23.2g放在試管中,通入足量的一氧化碳并加熱充分反應,將生成的氣體全部通入足量的澄清石灰水,共得到40g的碳酸鈣固體。關于這包“鐵” 的粉末成分判斷正確的是
A.一定是純凈物 | B.一定有Fe 、Fe2O3Fe3O4三種 |
C.如果有Fe ,就一定有Fe2O3 | D.如果有Fe2O3,就一定有Fe3O4 |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科目:初中化學 來源: 題型:單選題
某合金6 g與足量的稀硫酸充分反應后,如果生成0.2 g氫氣,該合金中的元素可能是( )
A.Zn和Fe | B.Cu和Au |
C.Zn和Cu | D.Mg和Al |
查看答案和解析>>
湖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|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(qū) |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(qū)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27-86699610 舉報郵箱:58377363@163.com